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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工签最新政策:临时工人换雇主可“边干边等批”!

[2025.05.27] 来源:加美移民

前移民部长米勒在2025年3月4日签署的一份临时政策,签署后的12周,即5月27日正式开始生效。

官网截图: 
该次政策要点如下: 

✅ 总结要点:

项目
内容
? 政策目的
允许符合条件的临时外籍工人在等待工签批准期间提前开始新工作
? 适用人群
已在加拿大、换雇主/岗位但受限于旧工签或豁免条款的申请人
? 关键条件
合法身份 + 提交工签申请 + 新雇主信息明确 + 正式申请豁免
? 豁免内容
暂时放宽工作许可要求,直到新工签批准
? 生效时间
2025年5月27日
? 有效期
无固定结束时间,由部长决定终止



背景:

加拿大临时外籍工人对各行各业至关重要。他们通常需与雇主签订合同并按工作许可条款履职。但现实中可能出现不可控情况(如被裁员、岗位调整、雇主冲突或寻求更好机会等)导致无法继续原有工作关系。

目前制度要求更换工作必须申请新的工作许可,并等待批准才能开始新工作,往往会导致数周失业,影响工人收入和雇主用工安排。


公共政策目的:

为减少新临时工人流入、充分利用境内现有劳动力,并为其提供及时转换工作的渠道,特制定该政策。目标是:

  • 允许临时工人在等待新工签批准期间提前开始工作

  • 减少雇主招聘等待时间;

  • 避免工人因等待审批而失去收入来源。



适用人群:

该政策惠及以下几类人士:

  1. **维持身份(maintained status)**者——虽然在合法等待工签审批,但仍受旧工签雇主限制;

  2. 仍有效但限定雇主的工签,但需更换工作(如因被裁);

  3. 原本豁免工签,但换新雇主或新职位需申请新工签者。



符合条件(Eligibility)须满足以下条件:

  1. 正在加拿大境内、持有合法临时居民身份;

  2. 符合加拿大《移民条例》第199(a)或(b)项;

  3. 已提交新的工签续签新工签申请,工作职位属于条例第200(1)(c)(ii.1)或(iii)项;

  4. 新职位雇主信息已包含在上述申请中;

  5. 通过IRCC指定的方式申请该项公共政策豁免;

  6. 明确要求在等待工签决定期间适用该豁免。



可能被豁免的法规条款:

  • 183(1)(b):不得工作,除非受到第9或11部分授权;

  • 185(1)(b)(i)-(iv):关于工作种类、雇主、工作时间等限制;

  • 196条:要求持工签或根据法规授权工作。

豁免期限:直到新工签申请获得结果或被撤回。


其它说明:

  • 此豁免仅适用于特定法规,其它资格与可接受性要求仍适用;

  • 此政策取代原2020年5月6日因COVID-19疫情发布的类似政策;

  • 生效时间为签署后12周

  • 有效期为无限期,直到移民部长废止为止。



签署人:

Marc Miller(移民、难民及公民事务部长)
签署日期:2025年3月4日
生效时间:2025年5月27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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